一、山东省2017年统计数字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789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3072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5118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342元;
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
(工伤死亡赔偿金为36396元×20年=727 920元);
二、山东省2018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
| 一级(100%) | 二级(90%) | 三级(80%) | 四级(70%) | 五级(60%) | 六级(50%) | 七级(40%) | 八级(30%) | 九级(20%) | 十级(10%) | |
残 疾 赔 偿 金 | 城 镇 | 735780元 | 662202元 | 588624元 | 515046元 | 441468元 | 367890元 | 294312元 | 220734元 | 147156元 | 73578元 |
农 民 | 302360元 | 272124元 | 241888元 | 211652元 | 181416元 | 151180元 | 120944元 | 90708元 | 60472元 | 30236元 | |
死 亡 赔 偿 金 | 城 镇 | 36789元×20年=735780元 60岁以上的每多增一岁减36789元; 75岁以上的36789元×5年=183945元 | |||||||||
农 民 | 15118元×20年=302360元 60岁以上的每多增一岁减15118元; 75岁以上的15118×5年=75590元 | ||||||||||
被 抚 养 人 生 活 费 | 城 镇 | 无动能力的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23072元×20年=461440元 60岁以上每多增一岁减23072元; 75岁以上的23072元×5年=115360元 | |||||||||
农 民 | 无劳动能力的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10342元×20年=206840元 60岁以上每多增一岁减10342元; 75岁以上的10342元×5年=51710元 | ||||||||||
住院伙食补助 | 省内30元/天; 省外50元/天 | ||||||||||
丧葬费 (暂) | 52460元(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26230元 | ||||||||||
精神损害 抚慰金 | 赔偿义务人为自然人的赔偿标准为1000-10000元,赔偿义务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赔偿标准为5 000-100 000元 (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达到重伤、伤残、死亡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