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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了四张照片被判三个月!这种事情一定要注意!驻马店赵丽律师15539666699转
更新时间:2018-02-24

绝大多数人在生活中都会接到接到一些陌生人打来的电话,其中有卖房的,有装修的,有贷款的,还有诈骗的,这些人往往能够准确的说出你的姓,有时甚至还知道你家住址,接到这样的电话,可谓又可气又可怕。

【案情回顾】

数月前,90后女生杨某在微信上给自己的上司发了四张照片,照片里包含了某小区业主的个人信息,数量达113条。9月7日,杨某因涉嫌侵犯个人信息罪,在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受审。最终,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杨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杨某称,照片是同事搜集到的信息,发在了微信群,她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就通过微信转发给了主管,“当时并不晓得这种行为涉嫌犯罪。”

据介绍,杨某发给主管的房产信息是打印好的表格,表格分为八列,分别载明房产面积、门牌号、楼栋号、楼层、姓名、电话、楼盘名称等。对于如何采集到这些详细信息,杨某表示不知情,四张图片是同事发到群里的,群解散了,是哪位同事发的她也记不清了。





3非法提供公民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可定罪

承办法官介绍,这是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以来,成都首例开庭并宣判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根据该司法解释第五条


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受到了最为严格的保护,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五十条以上的,即可认定为“情节严重”。



而姓名、电话属于“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除非是利用非法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获利五万元以上,或者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重犯,否则需要五千条以上才能认定为“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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