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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丽娟律师
湖北-黄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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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知识】关于工伤争议的六个问题!
更新时间:2017-12-04

一、 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及待遇应当如何确定?

  停工留薪期,也被称为工伤假,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时停止工作接受治疗,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所以,理论上来说,停工留薪期期限应当自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之日起,至工伤职工伤残等级评定之日止。

  但是,实际上,有时候员工的伤情无需停工治疗也无需评残,有时候企业或员工没有及时申报工伤,导致认定工伤和伤残鉴定的时间距离工伤发生非常远,诸如此类,这类情况都导致企业在确定停工留薪期的时候不知所措。实践中,停工留薪期的期间一般根据以下原则进行确定: 1、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的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明确记载的停工留薪期间为准。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中未明确记载停工留薪期的,参照当地社会保障机构制定的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或分类目录中的建议或期限确定。3、前面两种方式都无法确定停工留薪期限的情况下,可以以治疗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休假证明确定。

  另外,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期间,工伤员工主要能够享受以下三种待遇:

  1、工伤医疗和康复待遇。

  2、用人单位继续以员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为标准按月支付员工工资。 3、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员工,用人单位负责对其护理。

  这里的护理,可以是单位指派工作人员进行护理,也可以是单位在社会雇请护工协助护理,亦可以单位提供护理费由工伤员工或其家属自行安排护理。现实操作中,由工伤员工家人进行护理,单位支付护理费的做法最为普遍,也最能让工伤员工接受。

  关于护理需求出现争议时,用人单位可以咨询治疗工伤的定点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确认员工是否需要护理,以及护理的人数和期限。用人单位根据咨询结果提供护理或者按需支付护理费用。

  二、 劳动者违反公司制度,是否影响工伤认定及保险待遇?

  我国工伤认定及工伤赔偿采用的是无过错原则,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行为不影响工伤的认定及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要发生的意外事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理赔。

  不过,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或者违规操作而导致受伤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不妨碍用人单位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解除劳动合同。至于该违规行为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企业想要主张经济赔偿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与员工明确约定了岗位职责。

   2、企业制定了生产操作规程或安全制度,并且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劳动者违反操作规程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需赔偿的条款。

  3、企业制定的相关制度内容合法,履行了民主程序且已向劳动者公示;

  4、员工的赔偿范围为因员工违规操作而引起的企业直接经济损失,且一般不超过20%的合理限度。

  三、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工伤自负”是否有效?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自身过错造成的工伤责任自负”,或者“操作失误发生工伤事故的,劳动者自行承担责任,用人单位概不负责”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此类工伤责任自负的约定违反了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而是不具法律效力的,应当被认定为无效。所以,这样的无效条款不影响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四、 第三方造成工伤事故,单位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第三方侵权赔偿是基于侵权行为而承担的赔偿责任,工伤保险待遇是基于工伤保险关系的赔偿,这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相互替代。但是,对于第三方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承担方面,国内各地不一。

  主要观点以下三种:

  1、第三方已经承担赔偿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再支付相关待遇。第三方尚未承担赔偿责任的,用人单位应当先期支付,待劳动者获得第三方赔偿后,予以追偿。2、不论第三方是否已经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都不能免除。 3、地方完全没有对这类情形出现时的赔偿责任分配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综上,如果当地有具体规定的,出现第三方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按照当地规定处理,当地没有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五、 工伤私了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所谓工伤私了,是指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以后,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双方协商确定工伤赔偿事宜。

  工伤私了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请区别看待:如果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之前,双方进行私了赔偿的,如果赔偿标准低于明显低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对应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时,劳动者可以向法院主张撤销、变更私了协议,要求用人单位提高赔偿标准。

  如果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后,同时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况都会被认定为有效的。

  六、 残疾人员工因严重违纪被开除,用人单位是否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员工发生工伤以后将会和用人单位形成两种法律关系,即劳动合同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

  工伤员工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不能因此而影响员工基于工伤保险关系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主要理由是:

  1、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员工违纪的罚则,针对员工的严重违规行为,用人单位已经通过解除劳动合同来体现。员工的伤残待遇本质上与违纪行为没有关联性,不应当受到影响。

  2、工伤保险待遇是对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补救和补偿。根据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拒绝治疗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解除劳动合同显然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况。

  综上,劳动者因严重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应当依法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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