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应该在几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1、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特殊的可以经批准延长)完成。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2、肇事方逃逸的交通事故
肇事方逃逸的,找不到肇事方的,受害一方当事人可以书面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3、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
事故无法查清,不能认定各方责任大小,无法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也要出具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交警没有出具事故认定书怎么办?
若交通事故认定书迟迟不出具是因为肇事方逃逸,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记住,申请要书面申请,要向其正式提交申请书。
若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单纯的不作为,可以向其上级机关反映或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