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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更新时间:2017-09-28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

(2015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1次会议通过)

依法惩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实际,现就审理此类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而予以窝藏转移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定罪处罚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

(二)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行为的;

(三)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四)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

(五)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司法解释掩饰隐瞒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行为构成犯罪已有规定的,审理此类案件依照该规定

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明知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数量达到五十只以上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第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行为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为近亲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且系初犯偶犯的;

(三)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

行为人为自用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财物价值刚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标准,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第三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三)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四)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五)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行为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予以追究的。

司法解释掩饰隐瞒涉及机动车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行为认定情节严重”已有规定的,审理此类案件依照该规定

第四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的数额,应当以实施掩饰隐瞒行为时为准。或者代为销售财物的价格高于其实际价值的,以或者代为销售的价格计算。

多次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行为,未经行政处罚依法应当追诉的,犯罪所得犯罪所得的数额应当累计计算。

第五条 事前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犯罪分子通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的,以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等犯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 对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实施盗窃抢劫诈骗抢夺行为构成犯罪的,分别以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罪等定罪处罚

第七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而予以掩饰隐瞒构成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犯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八条 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罪,以上游犯罪事实成立为前提。上游犯罪尚未依法裁判,但查证属实的,不影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罪的认定

上游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但因行为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等原因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罪的认定

第九条 盗用单位名义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行为违法所得由行为人私分的,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条 通过犯罪直接得到的赃款赃物,应当认定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犯罪所得”。上游犯罪的行为人对犯罪所得进行处理后得到的孳息租金等,应当认定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犯罪所得产生的”。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而采取窝藏转移代为销售以外的方法,如居间介绍买卖受,持有,使用加工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物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协助将资金转移汇往境外等,应当认定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方法”。

第十一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罪是选择性罪名审理此类案件,应当根据具体犯罪行为及其指向的对象,确定适用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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