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公布的2016年度有关数据,确定辽宁省201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如下: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2876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 12881元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24996元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9953元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57148元
丧葬费 28574元
注: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不包括丧葬费,该数据标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七条确定。
分行业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行业 平均工资农、林、牧、渔业 15440元采矿业 55668元制造业 56574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0119元建筑业 44123元批发和零售业 48694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7233元住宿和餐饮业 39170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9524元金融业 96057元房地产业 54848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5137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70974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6166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9261元教育 68027元卫生和社会工作 63556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3260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662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