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环境污染侵权如何承担责任?
曹树立
律师
响应时间 一小时内
已服务 241人
河北-石家庄
主办律师
从业16年

我国《环境保护法》把环境定义为: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环境污染损害的特点有:潜伏期长,有的污染损害后果经过几年十几年以后才显现出来;损害时间久,环境一旦遭到污染破坏,恢复期间很长,有的甚至是永久性的损害;损害范围广,比如大气、水体等损害,影响的范围非常广阔;隐蔽性强,比如鱼塘里养殖的鱼莫名死亡,查了很长时间才得知是因为几十公里以外的一个污染企业污水排入所致。

正因为环境污染损害后果严重,《侵权法》对环境污染责任规定了特殊的归责原则和严苛的举证责任:"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污染者不论是否存在过错,是否遵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是否符合各项排污指标规定,只要是存在污染的损害且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免责和减责情形,那污染者就应当承担责任。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污染者的免责理由只有一种情形:"完全由于不可护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环境污染纠纷还规定了"因果关系"倒置的举证原则,如果受害人提出受到污染损害的主张,其损害是否是由污染者本身造成,是否是排污的原因造成等"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由污染者承担。

如果有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如果每个污染者造成的污染足以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那么污染者之间承担连带责任。比如一个鱼塘的鱼因为两个化工厂的污水流入而全部死亡,经检测,任何一个化工厂的污水流入都会造成鱼全死的后果,那么这两个化工厂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是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比如有人施工不小心破坏了排污设施,造成了污染损害,这种情形下,被侵权人仍然可以找污染者赔偿,也可以直接找第三人赔偿。污染者承担责任后就取得追偿权,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环境污染还有一点注意的就是诉讼时效问题,《环境保护法》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2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说说您遇到的问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没有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的驾驶员会受到什么处罚?
0人浏览
新刑事诉讼法办案期限一览表
0人浏览
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的11个批复文件
0人浏览
关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石家庄中院指导意见)
0人浏览
河北省交通事故定损统一收费标准
0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