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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禁毒条例
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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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禁条例

(2003年8月23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7年5月27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修订)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五十五号)

  《安徽省禁条例》已经2017年5月27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禁条例》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5月3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惩治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国务院《戒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吗啡大麻可卡因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以及国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医疗科研的需要,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第三条 禁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工作方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 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禁职责或者义务。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禁工作的领导,将禁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禁工作责任制,将禁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将禁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对被国省禁委员会列为问题重点整治的地区,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与该地区的人民政府签订禁工作责任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六条 县级以上禁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行政区域的禁工作,明确成员单位禁工作职责,建立成员单位禁工作协调合作信息共享机制。

  禁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将禁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禁工作职责,向禁委员会报告年度禁工作情况。

  禁委员会公室负责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公安机关负责品查缉品案件侦查,吸人员查处和动态管控,易制化学品的相关监督管理等工作。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等场所的管理服刑人员的育改造,指导协调推动禁法治宣传等工作。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戒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戒医疗服务,组织指导吸所致精神障碍的防治等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麻醉药精神药品及药品类易制化学品的相关监督管理,药物滥用监测等工作。

  民政财政文化工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农业新闻出版广电邮政部门和禁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好相关禁工作。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事处应当依法建立禁工作责任机制,确定负责禁工作的人员,依法好禁宣传社区戒社区康复等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社区康复禁种品原植物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展禁宣传品预防社区戒社区康复人员帮助禁种品原植物等工作。

  第九条 鼓励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品预防宣传和戒康复等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禁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

  第十条 鼓励和支持展禁科研及成果转化运用。

  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展禁科研和人才培养,引进先进的禁技术装备和戒方法,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应当予以支持配合。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举报品违法犯罪,对经查证属实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

  第二章 禁宣传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禁宣传育工作体系,将禁宣传育与普法公民道德健康科普预防艾滋病育相结合,普及品危害和预防知识。

  第十三条 国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禁宣传育。

  第十四条 育行政部门应当将禁知识纳入学内容,展师资培训,对学校展禁知识学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学校应当落实禁学计划和课时,利用校园广播视频系统宣传栏等载体展禁专题育。

  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协助学校展禁宣传育。

  第十五条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展禁宣传育。

  第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规定禁止吸食注射贩卖品和种植品原植物的内容,对村民居民和本区域内的流动人口进行禁宣传育。

  第十七条 文化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应当面向社会进行禁宣传育。

  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站等媒体,应当展多种形式的禁宣传,安排版面或者专门时段刊登播放禁公益广告。

  从事互联即时通讯移动通讯公共显示屏等信息服务的单位,应当利用互联通讯载体公共显示屏等刊登播放禁公益广告。

  公共图书馆阅览室应当配备禁知识读物。

  第十八条 公路水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航空等交通运输经营单位,应当将禁知识纳入对旅客宣传的内容,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禁警示标志和警语,利用广播视频系统等展禁宣传育。

  第十九条 娱乐场所旅馆酒吧会所洗浴店互联服务等营业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禁警示标志和警语,公布公安机关的禁举报电话,对从业人员进行品预防育培训,落实品违法犯罪防范措施。

  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品危害知识育,防止其吸食注射品或者进行其他品违法犯罪活动。庭成员有吸食注射品行为的,庭其他成员应当予以制止,帮助其戒,并给予生活上的关心。

  第三章 品管制

  第二十一条 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大麻植物古柯植物和国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品的其他原植物。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事处应当会同公安农业林业等部门进行巡查,发现非法种植品原植物的,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储存使用进口出口麻醉药精神药品易制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执行国有关规定,规范和落实单位内部管理制度,防止麻醉药精神药品易制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建立麻醉药精神药品易制化学品追溯制度,对麻醉药精神药品易制化学品的购买销售运输储存使用进口情况等进行全程记录,并保存记录备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他人提供管制的麻醉药精神药品;不得违反国规定麻醉药精神药品的处方或者使用证明。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品日常查缉机制。公安机关根据查缉品的需要,可以在交通要道口岸机场车站港口码头以及人员和物资集散的其他场所,对来往人员物品货物交通工具等进行品和易制化学品检查。

  海关应当依法对进出口岸的人员物品货物和交通工具进行检查,防止走私品和易制化学品。

  公路水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航空等交通运输经营单位以及有关站场,应当依法落实禁防范措施,预防品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第二十四条 邮政快递物流企业应当按照国规定配备有关安全检查设备,对寄递或者托运的物品进行检查验视;发现寄递托运疑似品或者非法寄递托运麻醉药精神药品易制化学品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停止寄递运输。

  邮政快递物流企业应当依照国和省有关规定实行寄递托运实名登记制度。登记信息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娱乐场所旅馆酒吧会所洗浴店互联服务等营业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本场所的人员贩卖提供品或者组织强迫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条件。

  前款所列场所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加强现场巡查,防止场所内发生品违法犯罪行为。发现场所内有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六条 房屋出租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出租房屋内有涉嫌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七条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管理制度,配合公安机关对品违法犯罪可疑资金进行监测;发现涉嫌品违法犯罪的资金流动情况,应当及时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八条 禁止发布麻醉药精神药品广告。禁止违反国规定发布易制化学品销售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转载链接有关吸的方法技术工艺经验工具等违法有害信息。

  互联服务提供者以及络空间的创建者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他人利用其提供的互联服务或者络空间进行涉违法活动传播涉违法有害信息;发现涉违法活动或者涉违法有害信息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采取措施停止传输有害信息,保存与违法活动有害信息传播有关的信息记录。

  第二十九条 交通运输经营单位应当将吸筛查纳入本单位驾驶人员体检项目;发现驾驶人员有吸行为的,应当责令其停止驾驶,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条 禁止吸食注射品后驾驶机动车船舶轨道交通工具航空器等交通工具。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不得驾驶前款所列交通工具;申领前款所列交通工具驾驶证照的,依法不予受理。

  被查获有吸食注射品后驾驶第一款所列交通工具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强制隔离戒社区康复,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其已经取得的相关驾驶证照应当依法注销。

  校车驾驶人有吸食注射品行为记录的,应当取消其校车驾驶资格。大中小型客货车出租车驾驶人吸食注射品成瘾未戒除的,应当依法注销驾驶证

  第三十一条 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籽罂粟苗大麻大麻苗等品原植物及其制品。

  第四章 戒措施

  第三十二条 戒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采取自愿戒社区戒强制隔离戒社区康复等多种措施帮助吸人员戒除瘾,育挽救吸人员。

  第三十三条 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吸的人员进行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第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吸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吸人员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居住地公安机关负责动态管控,户籍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五条 鼓励吸人员自行到戒医疗机构强制隔离戒场所接受戒治疗。对自愿接受戒治疗的吸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行为不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六条 符合参加戒药物维持治疗条件的戒人员,由本人申请,并经维持治疗机构登记,可以依法参加使用戒药物维持治疗。登记参加戒药物维持治疗的戒人员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公安机关备案。

  第三十七条 对查获的吸成瘾人员,由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其接受社区戒。社区戒应当在社区戒人员户籍地执行;社区戒人员不在户籍地居住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执行。

  社区戒人员应当自到责令社区戒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社区戒执行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事处报到。

  第三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事处应当在社区戒人员报到后及时与其签订社区戒协议。社区戒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戒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可以获得的帮助;

  (二)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

  (三)社区戒的具体措施;

  (四)违反社区戒协议的法律后果;

  (五)其他应当明确的事项。

  社区戒人员应当自觉履行社区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第三十九条 对符合国规定的强制隔离戒情形的吸成瘾人员,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强制隔离戒的决定。强制隔离戒场所应当及时接

  第四十条 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公安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国有关规定统一规划合理设置强制隔离戒场所。

  强制隔离戒场所应当具备戒治疗心理治疗康复训练和生活职业技能培训等功能。

  第四十一条 强制隔离戒场所应当根据戒人员的民族性别年龄患病等情况,实行分别管理;根据戒人员吸食注射品的种类和成瘾程度,进行有针对性的戒治疗育和康复训练;根据戒人员戒治疗的阶段和戒表现,实行逐步适应社会的分级管理。

  强制隔离戒场所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戒人员自伤自残自杀或者实施其他危害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

  人民检察院对强制隔离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的工作进行监督,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应当通知强制隔离戒场所或者其主管部门纠正,并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四十二条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强制隔离戒场所或者在强制隔离戒场所设置专门区域,治病残强制隔离戒人员。

  推动建立戒专门医院,治全省强制隔离戒场所无法戒的病残强制隔离戒人员。专门医院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服务管理,协调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技术支持,公安机关负责场所安全,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戒人员管理。

  病残强制隔离戒人员的具体法,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十三条 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生命的强制隔离戒人员,经依法批准所外就医的,强制隔离戒场所应当将所外就医批准文书送强制隔离戒决定机关备案,并书面通知戒人员户籍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

  强制隔离戒人员所外就医期间,由户籍地或者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参照对社区戒人员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所外就医条件消失的,送强制隔离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剩余期限。

  第四十四条 解除强制隔离戒的,强制隔离戒场所应当在国规定的期限内通知强制隔离戒决定机关,并通知强制隔离戒人员所在单位户籍地或者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按期将其领回。

  强制隔离戒人员被依法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育措施或者被依法拘留逮捕的,刑罚执行完毕时解除强制性育措施时或者释放时强制隔离戒尚未期满的,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

  第四十五条 强制隔离戒决定机关对被解除强制隔离戒的人员,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

  社区康复决定,由被解除强制隔离戒人员户籍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事处按照国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事处应当完善社区康复措施,建立康复人员自我管理自我自我服务的机制,提高社区康复效果。

  第四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事处应当根据社区戒社区康复工作需要配备戒工作专职人员。戒工作专职人员可以通过公招聘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事处可以根据戒工作需要,成立由社区戒工作专职人员公安派出所人民警察社区医务人员志愿者和社区戒社区康复人员庭成员组成的社区戒社区康复工作组,具体实施社区戒社区康复工作。

  第四十七条 经查明被依法强制隔离戒的吸成瘾人员系生活不能自理人员的唯一抚养人扶养人或者赡养人的,公安机关在作出强制隔离戒决定的同时,应当将生活不能自理人员的情况书面通知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事处应当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立即对生活不能自理人员进行安置,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将安置情况书面告知公安机关和吸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好安置的衔接工作。

  第四十八条 戒人员在入学享受社会保障就业等方面的权利依法受到保护,不受歧视。

  戒人员可以按照国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获得社会救助。病残吸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期间和所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和省有关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

  第四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戒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援助,鼓励和扶持戒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帮助其回归社会。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统筹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推动戒人员就业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戒人员就业服务工作。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娱乐场所旅馆酒吧会所洗浴店互联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未按规定张贴禁警示标志和警语公布公安机关禁举报电话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品预防育培训或者未落实品违法犯罪防范措施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邮政快递物流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寄递托运的物品未实行检查验视实名登记,发生涉案件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物流企业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发现寄递托运疑似品或者非法寄递托运麻醉药精神药品或者易制化学品,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 娱乐场所旅馆酒吧会所洗浴店互联服务营业场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为进入本场所人员实施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条件的,由公安机关没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至六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娱乐场所旅馆酒吧会所洗浴店互联服务营业场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建立内部巡查制度或者不履行巡查职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发现本场所内有品违法犯罪活动,未按规定报告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三个月。

  第五十三条 房屋出租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发现出租房屋内有涉违法犯罪活动,未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对个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物业服务企业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制作发布传播转载链接涉违法有害信息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

  互联服务提供者以及络空间的创建者管理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发现他人利用其提供的互联服务或者络空间进行涉违法活动传播涉违法有害信息,未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立即采取停止传输保存记录等措施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第五十五条 交通运输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未将吸筛查纳入本单位驾驶人员体检项目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发现驾驶人员有吸行为,未责令其停止驾驶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籽罂粟苗大麻大麻苗等品原植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七条 政府或者其所属部门强制隔离戒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禁工作职责的;

  (二)未对品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人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或者未采取措施保护举报人,造成举报人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

  (三)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造成强制隔离戒人员实施危害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未按规定治病残强制隔离戒人员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情形。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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