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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义飞律师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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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更换店内二维码收钱是构成盗窃罪或诈骗罪?
更新时间:2017-07-02

  昨天,上疯传着一个段子:小偷也始整互联思维啦,楼下的小店抓到个小偷,他把店里的支付二维码偷偷换成自己的,店主直到月底结款的时候才发现。据说,这个月他通过几店已默默在了70万。这也许会成为今年的一道司法考试题,此行为构成盗窃罪或诈骗罪,还是其他?

  有可能吗财务主管:店里有人,二维码很难换的

  这个段子比较简短,也没有详细说小偷的作案手法,那么如此敛财的可行性有多大 记者咨了专业人士。

  南京一连锁商店的财务主管刘经理告诉记者,她所在的公司在南京有20多个门店,以往传统支付时,店内都有专职银员,随着企业节约成本,加上现在支付的多样化,银工作由店长负责,客户也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支付。

  刘经理说,单店的微信或支付宝的钱包掌管在店长手上,并制作了二维码台卡贴在柜台上,二维码的中心有企业商标作为头像。客户支付时可以先填好价格给店长看一下,然后扫描台卡上的二维码,店长会马上通过手机查看钱包内是否有相应金额到账。而且,店长对每一笔支付会当场查看,每天打烊前会对账。

  刘经理认为,小偷如果把商店的二维码偷梁换柱换成自己设计的二维码,首先这个过程不容易,因为店里粘贴二维码的位置固定在某一处,而且店内全天候有人,很难找到下手的机会。此外,小偷制作的二维码中心头像需要跟店里的设计一致,不然很容易被发现。“经营者不会这么傻,自己制作的二维码怎么能轻易被人复制偷梁换柱?”

  ●真很难说

  如果碰到半个月才结算一次的老板……

  很难,并不代表不可能。刘经理认为,小偷以这种方式盗窃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据她了解,有的连锁商店将微信支付宝钱包账户由老板直接掌管,半个月或者一个月才结算一次。如果老板不在场,老板制作钱二维码被人换了,客户通常是在输入金额时给店员看一下,扫描后是否到账,店员就不知道了。

  “当然了,即便有这个可能,商也不会屡屡上当,如果要盗取70万,这得涉及多少店和多少笔交易啊。”刘经理认为,如果要避免这一情况,店看管好自己的二维码粘贴二维码的位置全天有人,另外每笔交易当场查验即可避免。

  对于这样的案例,记者问南京几名资深的警察,他们说目前尚未接到过这类报案,但经营者还是要有防范意识,管理好银环节,避免被人钻空子。

  ●律师观点

  如果这种事真的发生,应算盗窃罪

  如果出现这类案情,嫌疑人属盗窃还是诈骗?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唐俊华和实习律师赵静认为,这种行为属盗窃罪。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看起来和盗窃罪十分相似,但是在客观要件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诈骗罪就不成立。

  该案例中,小偷采取了偷换二维码的方法秘密窃取了店主的财物,而不是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了店主财物。店主没有主动处分自己财产的意思表示,且小偷盗窃的数额达到70万元左右,已经达到盗窃罪入罪标准,所以,小偷的行为应当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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