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苏义飞律师
安徽
从业17年 主任律师
39
好评人数
4406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高考的哪些行为将涉嫌追究刑事责任
更新时间:2017-06-18

 1有组织地作弊的;

  2为考试的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

  3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

  4替考考试的行为。

  作弊入刑的法律特征

  1处罚范围广泛

  条文明确规定处罚的范围不仅包括组织作弊帮助作弊的行为,还处罚参与作弊的考生(如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人);

  2处罚力度增大

  条文明确规定对于考试作弊的犯罪行为,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惩罚力度普遍明显高于以往的处罚力度。之前考试作弊的行为多以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名入刑,但该罪仅定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修正案九怎么规定考试作弊入刑的呢?

  修正案九第25条明确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也就是现行刑法的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在法律规定的国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苏义飞律师
您可以咨询苏义飞律师 一小时内
近期帮助 4406 人 | 安徽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