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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何以如此重要?
吴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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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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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1年
财产权何以如此重要?   个人财产权绝不是人的身外之物,仅仅是满足人类生存和享受的需要,而是人类文明的内在组成部分,与个人的自由、权利和社会的进步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   没有个人财产权,个人自然要受制于他人或组织,处于服从、被强制状态。在此状态下,个人不可能具有独立的人格、尊严,不可能拥有自己的价值观念和道德信仰。所以,没有个人财产权,就没有自由、权利和道德。   维护个人财产权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实现社会秩序与和谐不可缺少的手段。个人财产权与市场经济密不可分,它既是市场经济中的要素———诚信、契约、贸易、竞争、利润等人类文明价值产生的渊源,又是维护这些文明价值的保证。没有个人财产权,必然是权力至上。在此背景下,个人只得通过权力获得财产,或通过权力剥夺别人的财产。而这种源于权力的财产由于缺乏获得的正当性,不可能赢得人们的认可,因而得不到实质性的法律保护,只能通过权力得到保护。   经验告诉人们,由于没有了个人财产权共同约定的边界,否定个人财产权,我们看到的不是“公而忘私”,而是人类兽性的表露和私欲不受遏制的膨胀,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争斗和随之伴生的人类一系列罪恶的产生。摩尔认为,“对于一个文明人,财产是比生命更为重要的权利”。尽管生命是最原始的资源,但对于一个文明人而言,将我们与野兽区别开的最主要的东西就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所拥有的财产。没有它,人类实际上就不可能有任何超越兽类的想像力。   个人财产权是个人自由、权利产生的前提和基础,是自由的核心内容和根本保障,也是社会良性运行的条件。必须把维护个人财产权作为根本的道德原则加以遵守。虽然我们无法预测人类的未来,但人类社会不论演化成什么形态,个人财产权具有永恒的价值,是个人永恒的权利。对个人财产权的侵犯就是对人类的“犯罪”。   从权利的阶次上讲,个人财产权应同言论、信仰自由等人类基本权利一样,居于被优先和特别保护的地位。只有个人财产权得到保障,其他的权利才能得到保障或才有实现的可能,否则,不仅将失去既已获得的权利,而且我们希望实现的权利也将变得毫无实现的可能。对个人财产权的尊重,就是对劳动、自由竞争和个人能力的尊重,并承认勤奋劳动和能力差异所引致的财富不平等———这种不平等是社会得以进步的条件和结果;从社会伦理的角度来审视,个人谋求自己的正当利益是一个道德原则,通过勤奋劳动和正当竞争获取财富应该是我们判断社会公正的基本标准,不劳而获(遗产继承除外)、懒惰是可耻的、罪恶的。   人类经常会以各种理由,如以人类文化价值的多元性及其不可比拟性,以正义、权利或以公共利益为由否定或忽视个人财产权。导致这些错误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把个人财产权放在优先保护地位和作为元价值来判断,没有认识到我们追求人类价值的根本目的是什么,而是把实现自身目的的手段当作目的来追求。   社会永远是有缺陷的,真实生活与人们的美好愿望总是有距离的。出于个人权利和人类良心,以及社会稳定和安宁的考虑,或者说,出于保护个人财产权的考虑,却又需要个人让渡一部分权利,实施政府的福利行动,给不能自助的不幸者提供就业、受教育的机会,提供医疗、居住等条件,以保证每个人自我发展尽可能有一个机会均等的开端。   由此看来,公共利益本质上体现和保护的是个人正当利益,否则,公共利益就失去了合法性基础。   袁传旭/文摘自《书屋》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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