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天津高院18条指导意见全面提升民商事审判质效
杨雪
律师
响应时间 一小时内
已服务 769人
天津-天津
主办律师
从业14年


为进一步规范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工作,提高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质量与效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实现公正高效的司法目标,市高级人民法院今日颁布实施《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质量与效率的指导意见》,并通过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指导意见》的具体内容。

市高院副院长、此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勉表示,《指导意见》包括六部分内容,并细化为18项条款,主要是针对目前天津市民商事审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规范审判程序、完善质量把关机制、强化审判质效管理、实现案结事了等方面对提高民商事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介绍了《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主要目标和主要内容。

据了解,《指导意见》一是明确了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认定准确、审判程序规范、调解合法自愿、法律适用正确、利益平衡妥当、文书说理充分、判后答疑到位、社会认同度高。二是要求正确理解和适用民事诉讼法和证据规则,准确严格认定案件事实,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确保实体公正,同时,强化民事案件裁判文书说理。三是规范了民事案件送达程序和民事一审案件“简转普”程序,并强调要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工作,慎重把握运用鉴定手段查明案件事实,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四是强调要认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理念,不断加大调解力度,提高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加大息诉服判力度,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五是要求围绕审判质效,不断完善审判流程的监控管理,规范审判权的行使,不断完善各类案件定案把关的具体措施,确保案件审判质量,同时抓好均衡结案。六是强调要强化基层法院化解纠纷的能力、强化上级法院的审判监督能力、强化高中级法院对下业务指导力度,促进全市各级法院整体民商事审判水平的提高。同时进一步完善信息收集和问题发现机制,以加强不同审级法院之间审判业务的交流和互动。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说说您遇到的问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夫妻在分居期间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0人浏览
离婚案件中认定一方有婚外情、家庭暴力、不良恶习、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相关证据的效力
0人浏览
夫妻忠诚协议效力?——法院判令男方因违反“夫妻忠诚协议”赔偿女方30万元
0人浏览
夫妻在分居期间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0人浏览
交易习惯在合同中的司法适用
0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