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产品责任"是推定过错责任,缺陷产品责任的最终承担者是生产者。
这里设计到一个概念,就是什么是"产品缺陷",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具体来说,产品缺陷一般表现为: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和指示上的缺陷。
设计缺陷是指产品在设计上存在着不安全、不合理的因素,例如:安全系数考虑不充分、材料选择不当、结构不合理等。
制造缺陷是指产品在制造过程中未达到设计要求,或者不符合设计规范,加工工艺存在问题等,使产品存在不安全因素。
指示上的缺陷是指产品的说明、警示标志等未能清晰的告知产品的注意事项已及正当的使用方法,或者是不真实、不适当的甚至是虚假说明,使产品使用人遭受损害的情形。
总之"产品缺陷"就是产品存在"不合理"的危险,因这种危险导致的损害,就由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