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涂宗华律师
江西-南昌
从业11年 主办律师
441
好评人数
26846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只有转账凭证下的借贷案件的举证责任处理
更新时间:2017-04-14


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特殊关系,双方碍于情面,债务人没有向债权人出具借条,此类案件诉讼时,债权人往往只向法院提交银行转帐凭证,而没有其他证据,法院一般会出现如下处理方式:


原告以民间借贷提起诉讼,被告不出庭或出庭抗辩是其他款项的,法院认为原告不能证明款项的性质,不足以证实借贷关系成立,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举证不足)


原告以民间借贷提起诉讼,被告不出庭或出庭抗辩是其他款项的,法院认为被告不能提供证据证实自已的主张,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举证充分)


原告以民间借贷提起诉讼,被告出庭抗辩是其他款项并提供证据证明,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系其他关系,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反驳证据充分)


原告以不当得利提起诉讼,被告不出庭或出庭抗辩是其他款项的,法院认为被告不能提供证据证实自已的主张,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举证责任倒置)


原告以不当得利提起诉讼,被告出庭抗辩是其他款项并提供证据证明,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系其他关系,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反驳证据充分)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涂宗华律师
您可以咨询涂宗华律师 一小时内
近期帮助 26846 人 | 江西-南昌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