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陈丰传律师
福建-龙岩
从业23年 主办律师
19
好评人数
755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江XX与林XX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更新时间:2017-03-24

XX与林XX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XX向林XX购买位于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峰市镇锦西村的三层房屋。双方签订《房地产经纪买卖合同》,XX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林XX购房首付款62000元,林XX也向XX出具《收条》一张,确认收到购房首付款62000元,原告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因林XX的房屋是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无法过户给XX使用,为此,XX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地产经纪买卖合同》,并要求返还购房款。陈丰传律师接受原告XX的委托后,全面收集有关证据材料,代理原告XX向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起诉。陈丰传律师认为XX与林XX签订的《房地产经纪买卖合同》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强制性规定,XX与林XX签订的《房地产经纪买卖合同》无效,经过陈丰传律师的不懈努力,法院采纳了陈丰传律师的意见,支持了原告XX的诉讼请求,陈丰传律师全面维护了委托人XX的合法权益。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陈丰传律师
您可以咨询陈丰传律师 一小时内
近期帮助 755 人 | 福建-龙岩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