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张雪庭律师
江苏-宿迁
从业9年 主办律师
91
好评人数
5117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效力、解除及法律后果
更新时间:2016-12-11

二手房合同是指购房者与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该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在签订时要想想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效力解除的条件以及程序还有解除后的法律后果等等。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手房合同解除的条件及程序

《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二手房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相关知识: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二手房由于价格普遍较低,因此受到很多买房者的青睐,然而由于二手房权属的多样性和交易方多为个人之间等因素,使得某种意义上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比签订新商品房买卖合同更加需要注意深入了解一些细节,减少法律风险,那么一般来说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特别关注的呢?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

3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

4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考察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

1确认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

2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

3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声明:以上文章转自互联,本文仅供学习交流,如有侵权,烦请告知,必将删除处理!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张雪庭律师
您可以咨询张雪庭律师 一小时内
近期帮助 5117 人 | 江苏-宿迁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