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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订金有何不同?
阮国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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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
主办律师
从业13年

定金与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在法律的意义上是有着极大的区别的,他们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只有定金在法律上有规定,而订金往往都是根据双方约定以及习惯。

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要签合同的情况,比如买车时,有些销售商会让你先交一部分定金,买房也一样。甚至某宝中的交易也涉及到定金和订金,为了不让大家吃亏,给大家介绍下到底定金与订金有何不同。

1、定金:根据《担保法》的约定: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这就是所谓的定金罚则,因为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属于双务行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履行债务就需要承担定金赔偿。


2、订金: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因此并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一般被认为是一种单方行为,而订金最终往往会作为预付款融入总价款里,或者退款给支付方。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点: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其他诸如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如果没约定定金性质的,也不具有定金的法律后果。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1、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定金既是履约的保证,同时还是一种赔偿。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表明合同双方有意并要真诚履行签订的合同。如果买方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卖方违约,就要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

2、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房屋认购书中的订金,其业主或赔偿仅仅是单方的,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如果开发商违约,只要退还订金即可。

3、我国《合同法》第115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一句话:订金可退,定金难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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