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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荣律师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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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出炉!
更新时间:2016-06-22

文章来源:法律快车


发生了交通事故,可以申请哪些赔偿?具体到手的金额又怎么算呢?近日多个地方省份出台了2016年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更新了《统计公报》。《统计公报》中统计出了最新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这些参数在交通事故赔偿的金额中有重要的参照作用,下面快来了解看看2016年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部分省份出台2016年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


江苏

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文件数据,江苏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全省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参考数据: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173/年;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57/年;

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556/年。


广东

2016年广东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参考指数为: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757/年;

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60元。


上海

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上海市发生的交通事故标准需要参考的“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等数据为: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962/年;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6946/年;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05/年;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152/年。


北京

根据最新发布的《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北京市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458/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3803/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569/年;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811/年。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表

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100%)到第Ⅹ级(10%),每级相差10%,即

一级

基数×年限×100%

多个伤残等级的计算方法:

多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从10%%1,即:

一级伤残10%

二级

基数×年限×90%

二级伤残 9%

三级

基数×年限×80%

三级伤残 8%

四级

基数×年限×70%

四级伤残 7%

五级

基数×年限×60%

五级伤残 6%

六级

基数×年限×50%

六级伤残 5%

七级

基数×年限×40%

七级伤残 4%

八级

基数×年限×30%

八级伤残 3%

九级

基数×年限×20%

九级伤残 2%

十级

基数×年限×10%

十级伤残 1%

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康复费及后续治疗相关费用

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赔偿标准一般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定残后护理费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说明:

1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赔偿“因伤致残”或“受害人死亡”栏内的项目外,尚需支付“一般受伤”栏目内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2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不能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3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4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5本表适用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也适用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人身故损害损偿还需根据责任大小确定赔偿责任系数。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计算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等有关法规规定,依据统计局2015年度有关统计数据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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