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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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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端施暴太嚣张 寻衅滋事触法律
更新时间:2016-05-27

无端施暴太嚣张 寻衅滋事触法律

2016年5月22日下午,台州市代女士及家人午饭后外出给孩子购买衣物,在经过一个烧烤摊时,因为道路狭窄,代女士所推婴儿车的车轮不小心碰到烧烤摊旁的一位红衣女子。代女士立即就向红衣女子说对不起,希望对方原谅。然而红衣女子不依不饶,用电话喊来4名彪形大汉。四名大汉到场后二话不说,与红衣女子一起对代女士一家人拳打脚踢,暴力殴打持续长达10分钟。在场围观群众几次劝离,施暴男子根本不予理睬。最终,代女士一家4人被打得躺在地上动弹不得,均有不同程度受伤。代女士的老公刘先生轻微脑震荡,婆婆和大姑则软骨组织挫伤,最严重的是代女士的小姨,肋骨竟然被打断了2根。

此事件视频被上传网络后,引起了广大网民的极大关注,大家强烈谴责要依法惩处红衣女子及几名壮汉。

该案如何定性?本律师认为,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几名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在寻衅滋事过程中,致使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本案中,因偶尔擦碰行为,几名壮汉和红衣女子借故生非,在公共场所公然殴打他人,挑战正常社会秩序,导致多人受伤,其行为属于典型的寻衅滋事犯罪。公安机关应以此罪名立案并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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