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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婚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更新时间:2016-03-04

不离婚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桂林律师刘庆才浅谈婚内财产分割

王某和李女士白手起家,经过多年打拼,积累了巨额的财富。有钱后,王某背着李女士在外养小三,出钱为小三购买房屋、汽车,还花费大量钱供小三娱乐、消费。一年后,李女士发现了,虽然十分气愤,但由于种种原因,一时又不愿意离婚,但又担心王某继续转移、隐藏家庭共有财产,自己今后财产权益得不到保障,因此,想在财产上分开,以便保障自己的权益。

这就涉及到不离婚情况下是否可以请求分割婚内共同财产?夫妻财产属于共同共有,按照传统民法理论,该种共同共有在夫妻共同关系存在期间是不能要求分割的,因此,我国之前的司法实践中是根本不存在不离婚分割共有财产的案例。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布实施后,对夫妻共同关系期间共有财产处置作出了突破性规定,该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从规定可以明确,即使共有关系存在,如果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也可以请求分割。

如果说《物权法》第99条规定属于原则性规定,则2011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经正式确立了婚内财产分割制度,该法第四条 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从规定中可以明确,王某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李女士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要求分割共有财产,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桂林婚姻律师 刘庆才

201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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