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把握管辖确定规则的发展方向,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第二十五条所涉“信息网络侵权行为”的涵盖范围可予以灵活解读,除了侵害以信息网络为载体的权利类型的行为,或者利用信息网络所实施的侵害人身权益的相关行为之外,可尝试将与“信息网络”这一载体、媒介相关联的侵权行为亦予以纳入,进而将被侵权住所地作为侵权结果发生地来确定诉讼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