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软件在计算机系统中拥有优先权限,其应当审慎运用这种“特权”,对用户及其他服务提供者的干预行为应以“实现其功能所必需”为前提。在缺乏合理性与必要性的情况下,未经许可对他人搜索结果实施的干扰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