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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天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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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以导致混淆、误认的回收利用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更新时间:2015-12-08
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回收利用行为亦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使用回收容器的行为未合理避让他人的商标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并足以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的,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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