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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长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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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减少死刑是中国刑法的方向
更新时间:2015-12-05

再取消9个罪名的死刑


【刑(九)】继续逐步减少死刑罪名,取消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等9个罪名的死刑。

逐步减少死刑并控制死刑的适用,是符合国际趋势的做法,体现了宪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也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逐步减少死刑罪名的改革任务。

取消9个罪名的死刑

1.走私武器、弹药罪 2.走私核材料罪 3.走私假币罪 4.伪造货币罪 5.集资诈骗罪 6.组织卖淫罪 7.强迫卖淫罪

8.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9.战时造谣惑众罪

点评,我国同时还进一步提高了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门槛,严控死刑、逐步减少死刑是中国刑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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