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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友林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从业15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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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更新时间:2015-10-30

夫妻一方佩戴的金银首饰、婚后购买的汽车等生活资料是否属于个人特有财产?

虽然说金银首饰可能属于一方专用物品,但我们一般不认为其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健身器械、价值较大的图书资料以及摩托车、小汽车等生活资料,虽然属于个人使用,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今后如果分割共同财产,可以采取这些物品归使用方所有,另一方进行适当补偿形式进行分割。

当然,如果佩戴的金银首饰是女方亲友赠送的,一般属于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不应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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