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商品房交房后建筑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如何维权?
曹健
律师
响应时间 一小时内
已服务 1756人
山东-济南
主办律师
从业13年

近期接受几个当事人咨询,均反映自己购房的商品房在面积、户型、结构等方面与购房合同的约定存在出入,在此曹健律师首先就面积不符这种情况进行解答:

根据2003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误差比在3%以内(含3%)
买受人不可以解除合同,应当按照约定房价“多退少补”。
二、误差比超过3%
买受人可解除合同并要回已付房款和利息;也可以不解除合同,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实际面积大于约定面积
误差比在3%以内的部分的房价应按照约定价格补足,超过3%的部分则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不用补足房价。
(二)实际面积小于约定面积
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2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说说您遇到的问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投标承诺函--范本
203人浏览
济南市内各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及联系方式
219人浏览
购买学区房应当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173人浏览
山东省2014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
996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