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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赔偿的相关知识
更新时间:2015-09-26

交强险赔偿的相关知识

【云南著名交通事故律师——马培杰律师】

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不按照责任划分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经常有交通事故当事人向笔者咨询交强险赔偿的内容,为了便于大家了解交强险赔偿的相关知识,马培杰律师在此撰文作一个总结性的介绍。

一、交强险的赔偿对象: 交强险只赔被撞一方的损失。虽然由最初的强三险改为交强险,这个强制保险仍是不折不扣的三者险。条例明确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简言之,钱是赔给被撞一方的,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二、交强险还具有一般责任保险所没有的强制性。 只要是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未投保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具有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相比之下,商业三责险则属于民事合同,机动车主或者是管理人拥有是否选择购买的权利,保险公司也享有拒绝承保的权利。 三、交强险仅考虑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有责任即赔偿,不考虑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承担的事故责任比例。 目前实行的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是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交强险实施后,只要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无论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还是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均将按照《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具体要求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四、交强险的赔偿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交强险的赔偿项目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目前我国法律规定,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根据目前我国法律规定,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根据目前法律规定,交强险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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