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李培东律师
广西-南宁
从业19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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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是我的舞台——新闻报道
更新时间:2011-11-10

舒伯特最著名的交响曲只有两个乐章,而非如同一般交响曲那样有三至四个乐章,遂被后人命名为《未完成》。

有时候,在人们眼里,“未完成”也许比任何“完成”更接近完美的形态。李培东律师说:“作为一名律师,认真负责是我的态度,诚实守信是我的品行,用心经营是我的优点,而‘未完成’是我永远的唯一状态。”

“未完成”是我的舞台——新闻报道

——记广西名虎律师事务所李培东律师

李培东律师,广西防城港人,毕业于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2004年以地区第一名的优异成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现为广西名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是多家企业及社团的常年法律顾问,擅长各类民商事案件及刑事辩护。

几经辗转 终成法人

经历如同财富,万分珍贵。相对于那些从小崇拜律师、并以其作为人生理想一直奋斗的人来说,李培东从一名在校学生到如今的律师,他的经历未免有些曲折,却也更显得丰富多彩。

律师并非李培东最初的人生理想,他最初的理想是成为一名职业漫画家。李培东从15岁开始发表漫画,至执业前已在全国各类报刊发表作品两千多幅。后在河南、广西等一些报社做过3年的编辑工作。“我喜欢自由的职业,不喜欢那种朝九晚五、天天坐在办公室被束缚的生活。” 随后李培东又过了一把商人瘾,辗转到越南做了一年的玩具批发生意,但商场上的尔虞我诈也不是李培东所想要的生活。
在经历了这些之后,李培东毅然做了个决定——做律师。是为了理想?是为了正义?似乎都是,似乎又不都是。“我想应该还是律师的职业特点和工作性质吸引了我,律师这一职业自主沉浮又具有高度自由,它独有的挑战性和自由性恰巧符合了我骨子里那种有点好斗而又不受拘束的性格。”
漫画家、报社编辑、商人,这些看起来似乎不沾边的职业,其实已在潜移默化地为李培东做律师打下了基础。他告诉记者,首先是画漫画,无论是幽默或讽刺性的漫画内容,即使再夸张也是源于生活,无论有字与否,它都蕴含着一种人性化和深刻的思想性。其次是编辑经历,大大地锻炼了他的文笔,对现在书写法律文书起到了很重要的帮助作用。最后,商人经历的待人接物、经营方略其实与律师异曲同工,从某个意义上说律师也是商人,只是其中所谓的“商品”是法律知识而已。李培东说:“律师是介于文人和商人之间的一种职业,而文人和商人我都扮演过,我也一直在寻寻觅觅这两者的结合点,所以我选择了‘律师’,也可以说‘律师’选择了我。”
在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的几年学习时间里,李培东埋头苦学,毫不松懈,惜时如金、如痴如醉地投入,2004年,他信心百倍地走进了律考考场。随后,胜利的喜讯如期而至,他成为了防城港地区国家司法考试状元,顺利取得了律师资格证。
进入律师事务所后,凭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李培东如鱼得水,业务量逐年快速增长,很快就崭露头角。如今的他思路清晰、逻辑严密、反应敏捷,能从容地应对各类疑难案件。

急人所急 想人所想

在处理做人与做律师和社会责任与经济利益关系上,李律师始终要求自己,欲做律师先做人,先树人品再办案,律师应是德才兼备之人。律师必须具有良好的品德,律师有了良好的品德才会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每一件案子,才会用诚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才会执着地追求每一个公正的结果。李律师说:“案子再小,放在当事人身上都是天大的事。所以在实务操作中,要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一定要把当事人委托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去办。”

李律师曾碰到一个关于买卖合同纠纷的案子,马老板的建材店赊货给某工地,该工地是挂靠北京某建筑公司在南宁的分公司,但购货单上的签收人只是工地上的一个普通员工,并且该员工已被该工地辞退,如今马老板的货款面临着不知该找谁拿、能否拿得回的情况。李律师分析:如果这个案子要贸然起诉公司的话,公司有可能会以购货单上没有公司盖章确认,签收人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而不是职务行为来推脱责任,而现在该签收人又下落不明,马老板将面临败诉的风险。所以当务之急是要收集必要的证据。此案标的不大,但当事人和李律师面谈之后,觉得李律师分析案情准确到位,同时又能毫不隐瞒地告知其诉讼风险,当事人觉得李律师人实在,当即请求李律师一定要代理他的案子。
李律师通过走访南宁市几个相关部门终于查到该工地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然后让马老板通过电话录音的方式把证据固定下来。通过前期这些繁琐的调查取证之后,李律师已收集到能证明马老板所赊的建筑材料确实已为工地所用的相关证据。后来在诉讼的时候,被告的答辩意见果然如李律师庭前分析的一模一样,但因为李律师已经作好了各种充分的准备,最后马老板如愿以偿地打赢了官司,拿回了货款。
李律师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相应的证据作基础,辩论意见说得再怎么天花乱坠也没用。所以说帮助当事人策划诉讼案件,一定要把准案子胜败的命脉,找出切实有效的办法,才能更好地实现制定的诉讼目标。

无罪辩护 患难相助

“应该胜诉的案件必须争取到胜诉的结果才是好律师,本该败诉的案件但能最大化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律师也是好律师。”每件案子,不论标的、影响大小,到了李律师手上他都认真对待。执业几年以来,李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学功底,较强的业务技能,不仅办理了大量民商事案件,还为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做过精彩辩护。

由于中国传统观念的根深蒂固,仍有不少人认为辩护律师是“为坏人开罪,为坏人说话”。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有犯罪就有辩护,辩护律师通过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对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到刑事追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等都起到了重要作用。辩护人进行辩护时不是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开脱罪责,而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批驳不正确的指控,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008年6月份,一个满面愁容的中年妇女慕名找到了李律师。她是江西人,其丈夫因涉嫌参与一起特大的跨省盗窃汽车案已被检察院批捕并关押在南宁的看守所里,当时已到审查起诉阶段,但她坚信其丈夫是清白的。李律师在了解案情后,当天就会见了犯罪嫌疑人王某。经了解,王某原来在厂里打工,因好赌而结识了赌场上的各色人物,某天他正和一个赌友吃饭时两人一起被公安人员抓获,但王某坚称他从未参与过任何盗窃案件。了解基本案情后,第二天,李律师又到检察院阅卷,详细看完了上千页的卷宗后,他发现案件材料中有很多疑点。首先,王某几次的供认笔录前后矛盾,并且其供述的内容与其他犯罪嫌疑人所供述的情况出入也很大,犯罪地点、参与人员、被盗汽车的型号、颜色等都不一致;其次,材料里面又缺少报案笔录及受害人陈述等等相应证据。虽然王某自己供认他偷过车,但仅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而没有相应的证据形成一个足以证明嫌疑人有罪的证据链,依照“疑罪从无”的原则是不能简单地对一个人定罪的。接下来李律师又跋涉上千里,往返几个省,在王某老家取到了他没有作案时间的宝贵证据。在掌握了大量事实后,李律师决定为王某作无罪辩护。后来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检察院以王某构成盗窃罪事实不清、证据发生变化为由,要求撤回对王某的起诉,法院经审查后,准许了检察院撤回起诉。王某在被关押一年多以后终于挽回了清白、昭雪了冤情。王某重获自由后感激涕零,为李律师送来了“无罪辩护、患难相助”的锦旗。
“刑事案件涉及到一个人有罪与否,辩护律师在发现基本证据之间有矛盾的话,应对涉及关键性的,影响到定罪量刑的案件事实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不应该放过一个坏人,但也不应该冤枉一个好人。” 李律师说,在法律基本要素均具备的情况下,是否认真负责是决定案件成败的关键。在自己的努力下,能使无罪的人被释放,有罪的人也能最大化地实现他的合法权益,是对李律师工作的肯定。

成功于“做” 进化成“专”

李培东律师,这是一个在一座山顶不断眺望更高山顶的人。他告诉记者,他始终让自己处于一个“未完成”的状态,所谓的“未完成”即需不断地完成、完善自己。“不管我取得了怎样的成绩,达到了怎样的高度,我都始终不曾满足。”瞻望前程,李培东始终觉得自己还有很多事没有做。他说:“律师这个职业的挑战性很强,特别是在我国,新旧法律不断更替,新生事物不断产生,如果不好好充实自己,根本无法适应。”李培东的业余时间大部分都花在了与法律有关的事物上,看书、与资深律师交流经验,同时也绝对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参加司法培训的机会。

有人说,不办案子或少办案子的律师才是大律师,李培东却认为,大律师是做出来的,不是说出来的。现在的李培东每年要办几十个各类案件,他坚信量变到质变的真理,但是他对自己又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他说办案多也不一定是好事,但在原始积累阶段,你一定得多做,这是一个历练过程,没有捷径可走,当你积累到一定程度,你的非诉业务所占比例远远大于诉讼业务时,才能说明你已经接近成熟。
“现在,什么都懂一点但什么都不精通的‘万金油’律师很多,虽说在初级阶段不得不那么做,但‘万金油’律师在‘进化’过程中必然容易被淘汰,只有专家型律师才能走得更远。”李培东深知这个道理,现在他的发展方向也有意识地转向了房地产和公司业务。
孜孜不倦的追求,废寝忘食地钻研,敏锐聪慧的天赋,精益求精的态度,豁达仁爱的情怀,使得李培东律师迅速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律师。他谦逊地说:“在律师这个行业里要学的东西很多,也许有很多领域我们只是听过但没有见识过,有些操作甚至闻所未闻,执业之路漫漫兮其修远兮,我必须永远抱着谦卑低调的态度上下而求索……”
文章来源:华声晨报新闻周刊2009年第45期第9版人物写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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