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10年5月26日20时30分许,被告人傅XX驾驶一辆红色奔腾轿车从住处外出接朋友。途中,傅XX停车并在车内吸食随车携带的毒品氯胺酮,后继续驾车前行。当车行至一超市附近时,傅XX出现轻微头晕、亢奋等反应,但仍继续驾车前行。20时50分许,傅XX停车后(未熄火),出现严重意识模糊、严重头晕等反应,并产生幻觉。随后,傅XX踩油门驾车前行,连续与2辆三轮车发生轻微碰撞。稍作停顿后,傅XX又踩油门驾车前行,与一辆行驶的三轮车迎面相撞,将三轮车主及多名行人撞倒在地,并将三轮车压于轿车左下方。停顿约5分钟后,傅XX又猛踩油门驾车顶着三轮车前行,在撞翻路边多家摊位,撞倒多名摊主和行人后,因车轮被台阶卡住而被迫停下。傅XX的驾车冲撞行为共造成20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4人轻伤、15人轻度伤,并造成共计1.6万余元的财产损失。傅XX被抓获后,公安人员从其所驾轿车内查获氯胺酮2.33克。案发后,被告人傅XX认罪,悔罪,其家属与25名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
(二)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傅XX吸食毒品产生幻觉后,驾驶机动车在人群密集路段肇事,后又继续驾车冲撞,致多人受伤,并造成他人财产受损,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傅XX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得到赔偿,对傅XX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傅XX有期徒刑五年。
(三)律师评析
问:99律师,通过本案例看,吸毒的危害真是不浅啊。
答:是啊。
问:关于吸毒,目前我国是什么样的形势?
答:相当严峻。
今天 ,我国首次公布了吸毒人数,1400人。每100人就有一人吸毒。
问:哦,这太可怕了。
答:所以我们一直在呼吁: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问:99律师,您认为本案定性如何?
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个类罪,它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罪。[以其它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个概括性罪名,是指上述犯罪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有演化为“口袋罪”之嫌。
(插话)问:什么叫“口袋罪”?
答:此罪是个筐,差不多的就往里装。
该罪属于故意犯罪。但就公布的案件事实来看,我们很难看出行为人具有犯罪的故意。依本律师分析,本案定性为“交通肇事罪”,恐怕更加准确。
问:如果认定为交通肇事罪,量刑将会怎么样?
答:如果没有其它情节,一般的交通肇事罪,量刑在3年以下,加之已经被法院认定的“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得到赔偿”这些情节,量刑结果会很轻,并且就具有了适用缓刑的可能。
问:99律师,明天我们准备说点什么?
答:明天正式开始“毒品案件典型案例”的正餐。
问:哇,好期待。
答:……
2015年6月24日 99律师 于重庆
河北刑律王凤明提醒您: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