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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风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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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赌场“倒茶记账” 换来有期徒刑八个月
更新时间:2015-05-04
帮助赌场“倒茶记账” 换来有期徒刑八个月

“我就在别人赌博的时候烧烧水、倒倒茶,只想挣点小费,没想到又是判刑又是罚钱,得不偿失啊!”被判刑后的董某追悔莫及。近日,某某人民法院以赌博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4年7月,外来务工人员董某结识了吴江黎里镇的陆某,二人商定,由陆某提供场地供他人赌博,董某负责烧水、买东西等服务性工作,以及记录赌场输赢和场内高利贷放钱、收钱的情况。董某为自己找到了一份“正当工作”而欣喜,并很快住进了陆某提供的赌场。
8月1日,一大群人来赌“梭哈”,同来的还有吴某,他是负责放贷的,专为输得精光却又不甘罢手的人解决燃眉之急。董某见赌场迎来了第一笔生意,忙得不亦乐乎,烧水、倒茶、搬凳子、买香烟、切水果,根本停不下来。当然,他没有忘记陆某交代的重要任务,认真在A4纸上记录赌场输赢以及吴某向他人放贷的每一笔款项。后又觉得A4纸记录缺乏工整,便从饭店要来了带有空白表格的餐厅结算单,继续记录并反复核对,确保无误。董某凭借自己的“出色”表现,得到了陆某的“赏识”,几次下来,共收到陆某及吴某给予的辛苦费7200元。
8月12日,警方捣毁了该赌场,当场查获赌资17万多元。涉案人员均受到法律制裁,董某也未能幸免于外。法官认为,董某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还为其提供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应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遂依法作出了如上判决。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四十三条 [赌博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第四十四条 [开设赌场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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