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对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该如何解决?
在征地过程中,经常发生村民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有异议的情况,当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时,村民或者村委会可按照以下程序解决:
首先,找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进行协调,力争能够协调解决。其次,如果不能协调解决,可以申请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最后,如果村民或者村委会对于人民政府的裁决还不服,村民或者村委会可以依据裁决的记载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村民或者村委会应当注意的是:法院进行行政诉讼,只对政府做出裁决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认定,如果法院认为政府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法院就会判决撤销行政裁决书,但是法院不会确定具体的补偿及安置方案标准,这需要政府重新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