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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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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人员抓紧进行资格认证!
更新时间:2015-04-01

请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人员

抓紧进行领取资格认证


此次认证时间是从2015年1月1日开始至4月15日结束。认证对象是2014年12月31日前在社会劳动保险处代理中心退休后享受待遇的退休人员及其供养直系亲属,方法是本人携带身份证、退休证到居住地辖区社保所进行认证。

为方便街道辖区老百姓办理退休认证工作,社保处从去年开始,将认证资格审核下沉到镇街社保所。

享受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工作还有半个月时间就全面结束,如果您尚未办理,请本人抓紧到居住地镇街社保所进行认证,否则,社保处将从5月份停发养老金,会直接影响到您正常领取养老待遇。(来源:莱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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