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合肥市最新交通事故车祸七级伤残赔偿标准
1、医药费: 需要律师事务所结合受害方的医疗费发票予以确定;
2、后续治疗费: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计算或申请司法鉴定所评估。
3、营养费:100元/天,营养期的计算,需要律师事务所当面结合受害方出院小结、医院病历等综合判断,必要时需要做“三期”司法鉴定;
4、伙食补助费:100元/天;
5、 护理费:标准101.5元/天
5.1定残前的护理期限,需要律师事务所当面结合受害方出院小结、医院病历等综合判断;
5.2定残后生活护理费为101.5元/天×365天×20年×40%(法官酌定)
6、误工费:本人月工资标准×误工期,误工期的计算,需要律师事务所当面结合受害方出院小结、医院病历等综合判断
7、 七级残疾赔偿金:
7.1城镇标准:24839元×20年×40%=198712元;
7.2农村标准:9916元×20年×40%=79328元;
(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3关于赔偿金具体计算,需要律师事务所当面结合受害方身份证、户口本综合判定
8、被扶养人生活费:
8.1成年小孩生活费
8.1.1城镇标准:16107元×(18岁-实际岁数)×40%÷2人;
8.1.2农村标准:7981元×(18岁-实际岁数)×40%÷2人。
8.2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
8.2.1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计算20年生活费;
8.2.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8.2.3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交通费:
9.1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9.2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9.3那些能报,需要事务所当面核实。
10、残疾器具费:
10.1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2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10.3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1、精神抚慰金:七级残疾一般为20000元-320000元。注意:一般保险公司不愿意赔偿。
12、鉴定费:凭发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