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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校红律师
广东-深圳
从业23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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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买卖涉及的法律问题
更新时间:2011-10-07
小产权房是指由农民在宅基地上或是由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在小产权房买卖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规定,农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由于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即买方要将房屋交还卖方,卖方要将房款返还买方,所以买卖双方的合同利益是得不到任何保障的。还要注意的是,如果买卖双方当中一方存在过错给另外一方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存在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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