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193条规定:犯贷款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