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胡启栋律师
上海-上海
从业14年 主办律师
5
好评人数
900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劳动法中规定的严重违纪的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5-01-16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纪,应当以劳动者本人有义务遵循的劳动纪律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准,其范围既包括全体劳动者都有义务遵循者,也包括劳动者本人依其职务、岗位有义务遵循者。违纪是否严重,一般应当以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所以如何界定严重违纪完全依据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因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必须要有明确的、合法的规章制度作为解除的依据。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完全具备法定有效要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必须符合以下三个要件:
首先,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要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
第二、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要通过民主程序制定;
第三、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已向劳动者公示;
这实际上确定了规章制度有效性的三个一般标准,即经过民主程序、合法、公示,三个条件缺一就会出现规章制度无效的后果。

规章制度如何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公示就是规章制度制定后,尽到告知职工的义务,如未尽告之义务,对劳动者没有效力。对于告知的方法和形式我国劳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公示和告知的方式多种多样,用人单位可以在员工入职时,要求员工签署申明或签收,或在员工入职后,发放员工手册,开宣讲会议或培训班,就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也可采用考试的方法,一般要求劳动者书面签收并注明内容已知悉,用人单位对此承担举证责任,为规避风险要留存书面证据。
目前,一些单位采用网上公示或发邮件的方式是不可取的,员工否认看过用人单位要承担举证责任,因网上内容易修改且具不确定性,所以司法实践中对于网上公示的效力一般不予认可。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三款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