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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更新时间:2015-01-13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浅析《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作者:王振 单位:陕西泓瑞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规定了六大类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所要强调的是,在此六种情形下并非用人单位一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该条限制的是,在此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不得依据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裁员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当员工有法定过错情形时,如出现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情形时,即使员工同时具备本条所列情形,用人单位依然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对于从事具有放射性、毒害性等具有职业危害性作业的劳动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类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从事该类作业的劳动者,在离岗前也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对于疑似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如果其尚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此时对是否确实患有职业病尚不能确定而有待诊断或观察结果。所以法律规定对未进行离岗前健康检查和疑似患职业病但尚未确诊这两类人员,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裁员的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员工经确诊在本单位患有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且因为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同样不得依据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裁员的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强调一点,员工经确诊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不必然导致用人单位不得对其无过失辞退和经济裁员。只有因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且经鉴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才受本条限制。言外之意,员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但并未因此而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仍然可以无过失辞退和经济裁员。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员工因为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结合其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该期限是职工为治疗伤病而停工医疗并由用人单位发给病假工资的期限,医疗期不是员工为治愈伤病所实际需要的期限。所以,现实中经常会出现医疗期满,员工仍未治愈的情况。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对此类员工无过失辞退,也不得经济裁员。医疗期满后,如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时,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无过失辞退。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劳动合同法对于女职工设置了诸多特殊保护措施,其中“三期”的规定就属其中一种。孕期是指其怀孕的整个期间,产期指其生育的期间,产假为一般为98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83天。哺乳期是指哺乳一周岁以内的婴儿的期间。在“三期”之内,用人单位不得对其无过失辞退和经济裁员,但“三期”以内的女职工有法定过错时,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而且距离法定的退休年龄六十周岁还不到五年时,用人单位对其不得无过失辞退和经济裁员。这里有两个年限的限制,一是在本单位工作要满十五年,而且必须是连续工作,不能是累计满十五年,二是此时距离员工60周岁已经不到五年。员工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限制条件,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才受本条限制。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是一项兜底规定,因为前述五种情形不足以囊括全部情形,除了前述的五种情形之外,如果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因工负伤,经鉴定为一直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退出工作岗位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总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立法本意在于规制在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对员工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裁员的行为,其目的在于限制用人单位在员工具备本条规定的几种情形时,依据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裁员的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从而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不被用人单位侵犯。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除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裁员两种方式以外,还有员工在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和双方协商解除的方式。本条只是限制了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裁员两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并未绝对禁止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解除权。所以,对于本条也不能理解为当员工存在本条规定的六种情形时,用人单位一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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