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第一个推广“后收费”模式的律师
我们有两种模式供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选择:
一种是先付费模式,可以参照内蒙古律师行业公布的标准来协商收取律师费,不再从赔偿款里面按照任何比例提取。
二后收费模式,我们重点推广的收费模式,对于一些符合我们代理条件的受害人,我们在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在受害人拿到赔偿款的时才按照比例收取适当的费用。
我们推广后收费模式是基于以下考虑。
首先,从我们处理过的数百起交通案件上来看,多数的受害人,因为意外的车祸,已经支付了高额的医药费。同时因为住院,收入减少,如果先付律师费用,感觉经济压力大,甚至雪上加霜。
其次,很多受害人及家属担心,如果先付费律师不会尽心维护我们的权利,或者不能最大化的维护我们的权益,后收费让律师在最后的胜诉赔偿额中提取比例,这样当事人的利益越大,律师的代理费也会收取的越高。这样律师就会最大化的为当事人考虑。解除受害人的后顾之忧。
最后,有的当事人考虑,做为专业的律师,案件是很多的,委托了律师,先交了钱,你们是不是托着不办,受害人不好控制,后收费,当事人就会很放心,如果案件进展慢,律师同样也是拿不到钱的,这样就与当事人的利益一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