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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权平律师
河北-秦皇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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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发生脑出血也属于工伤
更新时间:2015-01-06
老年人是脑出血发生的主要人群,以40—70岁为最主要的发病年龄,脑出血的原因主要与脑血管的病变、硬化有关。血管的病变与高血脂、糖尿病、高血压、血管的老化、吸烟等密切相关。通常所说的脑溢血是指自发性原发性脑出血。患者往往由于情绪激动、费劲用力时突然发病,表现为失语、偏瘫,重者意识不清,半数以上患者伴有头痛、呕吐。 脑溢血发病主要原因是长期高血压、动脉硬化。绝大多数患者发病当时血压明显升高,导致血管破裂,引起脑出血。 因此脑出血更多的表现是一种疾病。而工伤是由于工作场合、工作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对于自身疾病,只有48小时之内死亡的,才视同工伤。脑出血除了疾病之外,还有外伤性特征,就是出血的特征。实际情况是发生脑出血的病人往往摔倒,脑出血是否因为摔倒所致很难说清。而从医院的诊断证明来看,是因脑出血导致疾病的状态,而造成脑出血的原因也是多样的,有疾病原因,也有外力原因,或外力和疾病共同原因。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 任”。因此,在不能排除意外摔倒造成脑出血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举证证明自身突发疾病导致脑出血。因用人单位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因此从有利于保护受伤职工的利益出发,可以推定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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