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9日,在川汇区法院沙南法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被告双方是多年的朋友,因为欠原告小麦款35万左右,原告多次催要,被告答应还款,就是以资金紧张为由不履行。原告无奈,诉至法院,本案是2014年10月9日立案,2014年11月10日出调解书。结案后,原告感叹,应该早日起诉,白白耽误几个月时间。所以,起诉不失为一个快速解决问题的方法,毕竟公权力的介入,有很强的威慑力。
此案例说明,借款人在协商无果后,应果断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