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陈锐娜律师
全国
从业12年 主办律师
29
好评人数
1226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后怎么会见?
更新时间:2014-10-24
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后怎么会见?广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拘留的程序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家属都会很着急,甚至“乱投医”。需要家属明白的是:拘留后会羁押在看守所,被羁押期间,唯有律师持委托书、律所介绍信、律师执业证、家属身份证明方可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