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人命 岂能轻率对待
2002年8月28日晚,某县吴龙塘村十组阳某生家发生了一起特大命案,其两个女儿(阳某凤,17岁,阳某燕,16岁)和继父胡某某(74岁)死于卧室中。经初步勘察,两个未成年的少女是被掐脖子窒息致死,老人胡某某系有机农药中毒而死。另外还发现,死者阳某凤处女膜破裂,生前被指奸,公安人员进入现场时,先发现死于后正房的阳某凤、阳某燕姐妹,便围绕同睡一屋的胡某某的下落展开调查,二小时后,又从前正房的床底,发现胡的尸体。死者胡XX,仰卧于床底,身旁有大量烟蒂,着装齐整,无抵抗伤痕,尸解后认定为有机农药中毒致死,公安当即认定为自杀身亡,在经过初步调查和分析后,现场的侦查人员即作出了胡"企图强奸其孙女,遭拒绝,遂先后将其二人掐死,慑于法律的威严和行为败露后无脸见人,遂服毒自杀身亡"的结论。
公安宣告破案后,当地群众哗然,他们不相信这样的结论,认为凶手另有其人。再对案情作进一步的分析,发现公安所作出的结论过于轻率,疑点甚多。
疑点之一:胡某某是否具有连杀二人的能力。胡已年满74岁,身材瘦小,驼背,体重不到40公斤,多年患年喘病和其他老年性疾病,受害者正处青春少年,论力气,阳X凤、阳X燕姐妹中的任意一个,胡申桥都力敌不过,更何况连杀二人?
疑点之二:胡是否具有强奸和杀人的动机?
当地村民反映,胡的为人历来谨小慎徽,年轻时因为懦弱无能,遭前妻嫌弃,于三十年前与现在的妻子再婚(其妻现年81岁),年老体衰后,无经济来源,有时替算命的瞎子带路,赚取3元/天的工钱,所以从性格来看,胡决不是心狠手毒、做事不计后果的人,而是一个懦弱无能胆小怕事的人。在日常生活中,从未听说其有流氓等不良习气,怎么会在年逾古稀时还去强奸自己的孙女?
从胡与孙女的关系来看,胡在阳家已生活三十多年,双方形成父子、祖孙关系。死者阳X凤、阳X燕是爷爷胡XX看着成长起来的。阳俭生夫妇外出打工二年以来,作为爷爷的胡XX经常到新屋陪伴孙女过夜,从未发生过不测。为何这一次却狠下杀后,连杀视同亲生的骨肉后代呢?所以胡XX不具备杀人和强奸的动机。
疑点之三:认定胡XX自杀的证据不足。
法医鉴定认为胡XX系有机农药中毒身亡,便进一步认定为自杀。但现场没有丢下农药的残留物,至今没有找到盛装农药的器皿。由于阳X生已多年未种田,家里没有农药。胡XX如要喝农药自杀,必须到别处去弄农药,他唯一可以拿到农药的地方就是900米外的自家老屋,但没有在老屋发现丢失农药的情况,现场及其附近没有找到盛装农药的器皿,房中找不到农药的残留物或死者临死前的呕吐物,替死者入殓的村民反映,甚至不能从死者的口中闻到农药的气味,经化验也不能确认是何种农药中毒所致。所以,认定胡XX系自杀的结论是十分值得怀疑的。
疑点之四:关于现场留下大量烟蒂及死亡时间的疑问。
公安在胡XX的尸体旁,发现二十七颗农村老人抽水葫烟留下的烟蒂,便推断出胡死前曾大量吸烟,有过激烈的思想斗争等。法医对孙女和爷爷死亡时间有不同的结论,认为俩少女死于凌晨3时许,老人的死亡时间则在二、三小时之后。如果法医对死亡时间的推断是正确的,则本案更显得复杂、扑塑迷离。胡在孙女死亡之后还有大量时间抽烟,而不报警,然后自杀,还不恰恰说明凶手就是胡本人吗?但是,死者家属反映胡的房屋因多日不扫,积有大量烟蒂是正常的。如果地上的烟蒂全部都是当晚所用,共需多少时间?可以肯定地说,在二、三小时内是抽不完的。再者,因胡患老年支气管炎,抽烟到一定程度,必将引起咳嗽,从而自动停止抽烟的行为。甚至可以这样推断,如果现场遗留的烟蒂不是二十七颗而是一、二颗,则可以作为胡杀人后进行思想斗争的依据,现场的烟蒂太多,反而说明不了什么问题。怎么解释胡死于俩孙女之后这一现象呢?关于这一点,确实另人费解,但案情是复杂的,情况是千变万化的,在各种不同类型的刑事犯罪案件中,偶然性、巧合性、不可预见性的因素占很大的比重,这就需要我们以对人民的生命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态度来拨开重重迷雾,找出正确的答案。
疑点之五:胡XX为何死于床底下。
胡的尸体被发现于床底,公安根据其前额和左脸有蜘蛛丝,右脸干净的现象,推断出胡是自己钻到床底受死的。公安认为俯身爬进床底,必致前额和左脸沾上蜘蛛网,如果是死后被人推入床底,则右脸沾上蜘蛛网。我们的疑问是:如果胡是自杀,为何要藏自身于床底,为何又要费老大的力气将两少女的尸体藏于床底,并用席子遮盖以掩人耳目?在胡进入床底前已经喝下毒物,因毒品发作濒于死亡,胡就是痛苦异常,虚弱不堪。正常人欲爬进仅40公分高的床底都困难,更何况一个临死前的老头?胡是否具有钻入床底的能力?一个人要自杀,死在那里不可以,为何一定要死到床底下,难道人死了,还羞于见人?并且在许多问题上不能作出正确的回答。所以坚持胡申桥自杀的观点,就不能解释其为何藏于床底的现象。
疑点之六:为何对受害者提供的现金丢失情况不作考虑?
案发时间正值开学前夕,小女阳X燕还在读初中,父母留给她学费500元,大女儿阳X凤正准备第二天外出打工(报案人阳X庚是在清早喊阳X凤一同外出打工时第一个发现情况的),父母交给她现金400余元,另外还有百余元的零钱。案发后,1000余元现金不翼而飞。为坚持胡XX杀人然后自杀的结论,公安对受害人提供的上述现金丢失的情况不予采信,是否过于轻率、武断?
疑点之七:关于有人反映案发当天清早看见胡XX在自家菜园出现的质疑。
据侦查人员的调查走访,死者本组有村民反映当天清早看见胡在自家菜园出现,家狗追着他叫也没有反映,情绪反常。这一情况是否属实?现在看来是不足采信的。
首先,该反映情况的村民与其丈夫在一起,其丈夫却没有发现胡在菜园出现;其次,事发该妇女又推翻上述说法,说是记错了,错将前一天的情况当成当天的情况;第三,该村民反映上述情况时,受到公安人员关于胡失踪的误导(侦查人员在后正房发现两少女的尸体时,却没有找到其爷爷,于是发动群众四处寻找);第四,早上六时,胡应已躺倒在其卧室内的床底下;第五,菜园与案发现场相距约一公里,胡是如何回到其卧室的,如何没有其他村民看见而只有此妇女一人看见?
疑点之八:死者与凶手生前是否发生抗争、搏斗?
死者阳X凤上身露乳,白色短裤脱剥至膝,头发零乱,脖子上明显青紫痕迹,两手臂有青紫伤痕;死者阳X燕胫部有青紫,左脸部及左耳下青紫淤血,右脸有一口杯大半圆形撕破痕迹,双嘴唇肿胀,胸部有明显青紫伤,胯部有撕裂痕迹。以上现象表明,死者生前与凶手进行了抗争、搏斗,而"凶手"胡申桥衣着整齐、浑身无伤痕,无搏斗迹象。如果要认定胡申桥是凶手,就必须回答以下问题:胡X桥是如何杀死俩孙女的,是同时进行的?还是先后实施的?俩姐妹谁先死,谁后死?如果凶手是以强奸为动机而杀人,受害人惊醒后是否会喊叫,挣扎,是否会惊醒同睡一床的阳X燕,凶手如果是一人作案面对二人,是否能轻易得手等等,这诸多的疑点,都是必须弄清的。不用说胡X桥已是年满74岁高龄的瘦弱老头,即使年轻力壮的男性,同时面对两位女子,如果是一人作案,仅使用掐脖的方法是不可能的。从现场来看,受害人的房屋四周千余米范围内没有其他住户,并被山丘和树木挡住视线,案发时,如果不是有人恰好路过,即使受害人呼喊、打斗,也不会被附近的居民发现,所以凶手选择此处作案应是有预谋的,并且作案的凶手应是二人以上,这些条件,是胡X桥所不具备的。
综上,认定本案的凶手是胡X桥的结论是十分轻率的,也是不负责任的表现,退一步说,在没有找到盛装农药的器皿,弄清毒品的来源的情况下,便认定死者胡X桥自杀身亡,是十分不当的,因为没有证据能予以印证。相反,本案的疑点甚多,受害者家属及当地村民提供了大量线索,如案发前高坪村的曹某兄弟连续几天在死者家看电视,行为反常,案发后这些人下落不明(曹某兄弟曾因抢劫被判刑);死者安葬后的第四夜,发现有人在三堆新坟上上香烧纸(当地人迷信,认为这样做可使死者的阴魂不再纠缠凶手),在案发附近的木桥上马路上发现有血迹等等,这些情况是必须弄清的。
龙塘村8.28凶杀案,性质恶劣,影响巨大,凶手残暴无比。如不能尽快破案缉拿凶手,则正义得不到伸张,冤情不能洗清,群众不得安宁,法律必遭践踏,类似的悲剧必将重演。因此,查明真相,严惩凶手,这是正义的呼声,群众的呼声,人民的呼声,任何草率行事,不负责的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甚至是犯罪的!
为此,请求上级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加大侦查力度,给受害者和当地群众一个明确的交待!
龙塘村8.28特大杀人案,是严峻的现实提交给我们衡东公安机关的一份试卷,我们的公安战士能否经受考验,交出满意的答案呢?人们拭目以待!
此致
敬礼!
衡东县吴集镇龙塘村 阳俭生
执笔人:胡世清
二00二年十月三十日
后记:这是在案发二个月后,胡律师为当事人写的一份申诉控告材料。本控告状送交中央和省有关部门后,省公安厅成立了专案组,通过开棺验尸,查明了本案真相:邻村曹氏兄弟及外甥在案发前连续几天在死者家看电视,从谈话中得知死者家中有现金,又因被害人父母长年在外打工,爷爷年老体衰。经策化后,于当晚先将老人胡X桥用枕头蒙死,后强奸姐姐阳X 凤,抢劫现金千余元,为杀人灭口,再杀害了妹妹阳X燕。制造了惊天大血案。三年后抓获了真凶曹华南及同伙。一审判处曹华南死刑。公安有关责任人员受到处理。本文逻辑严密,分析细致,语言流畅,有力。可称控告申诉的力作。经典。
201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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