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ZCR-2011-00006
郴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郴政发〔2011〕3号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公布郴州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
《郴州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已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郴州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郴州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
一、专业菜地、专业鱼池(塘)征地补偿标准
地 类 |
补 偿 标 准 |
专业菜地 |
征收专业菜地的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按《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同一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1.8倍计算。 |
专业鱼池(塘) |
征收专业鱼池(塘)的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按《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同一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1.55倍计算。 |
二、水田、旱土、专业菜地、专业鱼池(塘)青苗补偿标准
(元/亩)
县市区 |
水田 |
旱土 |
专业菜地 |
专业 鱼池 (塘) |
备 注 |
北湖区、苏仙区 |
1800 |
1200 |
2800 |
2400 |
1.专业菜地、专业鱼池(塘)的认定,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定标准、条件执行,由县级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2.专业鱼池(塘)以外的鱼塘、养殖水面青苗补偿标准按水田的标准执行。 |
资兴市 |
1620 |
1080 |
2520 |
2160 |
|
桂阳县、宜章县、 永兴县、嘉禾县、 临武县、汝城县、 桂东县、安仁县 |
1530 |
1020 |
2380 |
2040 |
三、成片果树补偿标准
|
补偿标准 (元/亩)
种类 |
未结果 |
已 结 果 |
备 注 |
||
试果期 |
盛产期 |
衰老期 |
||||
1 |
柚、柑、桔 |
2800 |
4500 |
7000 |
3000 |
1.本表中葡萄、弥猴桃、草莓设定的栽植密度为140株/亩,其他果树设定的栽植密度为80株/亩,低于设定栽植密度的酌情补偿,高于设定栽植密度的按本标准补偿。 2.两种或两种以上果树混栽的,以栽植最多的一类计算补偿。 3.本标准中未列举的其他果树补偿,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县级以上林业、农业、物价等部门确定。 |
2 |
桃、李、梨、梅、枣、枇杷、石榴 |
2500 |
4000 |
6000 |
2800 |
|
3 |
板 栗 |
2800 |
4800 |
7200 |
3200 |
|
4 |
葡萄、弥猴桃、草莓 |
2800 |
4800 |
6600 |
3200 |
说明:零星果树补偿标准按《郴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郴政发〔2009〕5号)规定执行。
四、成片经济林木补偿标准
序
号 |
补偿标准 (元/亩)
种类 |
未结果 |
已 结 果 |
备 注 |
||
试果期 |
盛产期 |
衰老期 |
||||
1 |
油 茶
|
2400 |
2600 |
4000 |
2200 |
1.本表中设定的栽植密度为100株/亩,低于设定栽植密度的酌情补偿,高于设定栽植密度的按本标准补偿。 2.本标准中未列举的其他林木补偿,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县级以上林业、农业、物价等部门确定。 |
2 |
油 桐
|
2000 |
2400 |
3200 |
2000 |
|
3 |
茶 叶 |
1800 |
2000 |
3000 |
1800 |
说明:零星经济林木补偿标准按《郴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郴政发〔2009〕
5号)规定执行。
五、成片用材林木、草地补偿标准
序号 |
补偿标准 (元/亩)
种类 |
胸 径 |
备 注 |
||
小于2厘米 |
2-5厘米 |
5-10厘米 |
|||
1 |
用材林 (含竹类) |
2000 |
3000 |
2400 |
1.本表中设定的栽植密度为160株/亩以上(含160株/亩)。低于设定栽植密度的酌情补偿;高于设定栽植密度的按本标准补偿。 2.人工造林的按此标准的120%补偿。 3.胸径按树根部以上1.5米处计算。 4.树木胸径超过10厘米的按规定补助砍伐工资,其树木归所有人所有。 5.本标准中未列举的其他林木补偿,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县级以上林业、农业、物价等部门确定。 |
2 |
灌木林 |
600 |
|||
3 |
草地 |
300 |
|
说明:零星用材林木补偿标准按《郴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郴政发〔2009〕5号)规定执行。
六、苗圃补偿标准
名 称 |
补偿标准(元/亩) |
备 注 |
果 树 |
4000 |
1.苗圃是指为移植或出售而培育幼苗的成片土地。 2.每亩在2000株(含2000株)以上的按此标准进行补偿,每亩不足2000株的按此标准酌情补偿。 |
经济林 |
3000 |
|
用材林 |
2500 |
主题词:城乡建设 征地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郴州军分区司令部。
市人大各办委,市政协各办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各人民团体。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