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廖宏浩律师
北京-北京
从业18年 主办律师
3
好评人数
27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做好婚前房产约定是应对婚姻法解释三的重要武器
更新时间:2011-08-13
有很多人特别是女士对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如临大敌。其实,大可不必如此。重要的是要学法懂法,用法律来保障财产权。笔者预计今后的男女结婚前的重要一课将是拜访婚姻法律师,而这也是法律健全的体现之一。

  房产是目前中国人的最重要财产。离婚纠纷的绝大多数都集中在房产分割纠纷上。其实婚姻法解释三更多体现的是法律公平而不是现实公平,也就是为什么有网友特别是女网友质疑这个法律解释是对强者的保护。我们都知道现实中男女平等也远只是个美好的愿望。

那么婚前购房有没有办法变成双方共有的呢?这个问题实际上十分简单,婚姻法上早就有了解决的办法。那就是选择办理婚前房产公证,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来之后,对于一方付首期且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的将归登记方个人所有。所以,婚前房产公证将有利于另一方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事实上很多年轻情侣开始着手买房,由于自己积蓄不多,他们只能靠父母帮助交纳首付等。如果房证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另外一方就会非常被动,一旦两人感情发生意外,甚至可能"人飞房走"。因此很多情侣选择做公证。

  当然有人也担心婚前财产的约定将会影响婚后感情,其实这个顾虑完全没有必要。财产约定上是对双方的共同信任。目前,由于社会上夫妻关系的不稳定性增大,离婚现象逐年递增,人们对婚姻有了理性的思考。用婚姻合同来约束自己和对方,如同给婚姻买了保险;是时代进步的表现。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