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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工作疏忽,婴儿险被活埋
窦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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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
主办律师
从业26年

医院工作疏忽 婴儿险被活埋

近日,河北省文安县孙庄村的产妇王女士,由于在家中感觉腹部不适,遂来到文安县*医院妇产科检查,值班大夫经过对王女士进行检查后,即通知王女士胎儿已死于腹中,为保证产妇的安全,需立即采取剖宫手术将死婴取出。产妇及家属听从大夫的建议同意作剖宫手术。经过近三十分钟的手术,婴儿被取出。婴儿被取出后主刀大夫将婴儿放到手术室的地上,并未采取任何的检查措施及抢救措施。王女士手术完毕后,大夫将婴儿包裹后交给产妇的家属要求将婴儿处理掉,婴儿的奶奶及爷爷将孩子抱到车上就来到县城外的野地里,当挖好坑准备准婴儿放进去时,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婴儿的奶奶发现包裹孩子的被子有动静,夫妇两个仗着胆子打开小被,发现孩子居然还活着并不断的扭动呢。在吃惊之余,两人赶紧将孩子送回文安县医院妇产科,妇产科的大夫问明情况后才将婴儿放进检查室并剪掉脐带,并通知该医院的儿科大夫,儿科大夫建议将孩子转往天津儿童医院,经过近两个小时的颠跛,才来到天津儿童医院,经过检查,大夫说由于耽误的时间太长,孩子缺氧严重,,遂经过全力的抢救也回天无力了.就这样这个顽强的小生命在出生后的二十个小时后就离开人世。

婴儿家属在悲痛之余,经过多次与文安县医院沟通,医院却以百般的理由推脱责任。婴儿家属认为如果医院的工作人员在产前检查能认真细致一点;如果出生后及时发现婴儿是一个活体;如果能及时的采取救治措施;如果.........婴儿的死亡也许可以避免。但是再多的如果也无法换回婴儿的生命,婴儿的死亡原因并不是由于早产,而是死于对人生命的冷漠;死于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的态度。希望作为救死扶伤的医疗单位能加强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真正杜绝这种悲剧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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