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陈于柏律师
湖北-武汉
从业18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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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无用论可以休矣
更新时间:2011-09-04
当前社会民众中有一些舆论,认为律师无用,律师只爱财,律师是钻法律空子的小人。作者认为,上述观点的出现与形成有非常复杂的社会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中国从来不是一个法治国家,中国从来不是一个以法治人的 国家,而是一个法治于人的国家。在行政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时,以法作为唯一武器的律师就失去用武之地,律师的职能被极大削弱,导致社会有部分舆论认为律师无用。基于以上这种强大的现实背景,中国律师作为一个职业群体,显然无力与之抗争,群体中必然会出现种种分化,唯利是图者有之,唯势是图者有之,但这种现象何尝不是目前整个中国GDP至上、利益至上的社会缩影。而律师群体中出现的这种现象又反过来加深了社会民众的意识,认为律师只爱财。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律师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具备社会道义的职业,社会正义的实现显然需要正当的价值体现,爱财的同时不应当忘记社会道义与律师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廉价的社会正义不可能长久,所有的付出与所得应当大体平衡。
法律应当是社会各阶层利益的平衡,律师游走在法律条文之间,为当事人寻找利益所在,本身就是实现阶层利益平衡的途径,通过双方律师的角力是寻求法律平衡点的最佳手段,但前提必须是仅限于法律,而不是法律以外的因素。
相当一部分民众没有意识到,中国现有律师制度是对强权的一种约束,尽管目前它是非常脆弱的,但可以想像一下没有法律的制约社会又会是怎样一种情形?所以,与一些社会舆论正相反,我们不能因为它脆弱而抛弃它,而是因为脆弱而加强它,使它真实成为制约社会强权的强大力量。

本文作者 陈于柏律师 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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