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2月19日公布最新统计上年度的统计数据,现将2014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发布如下:
一、2013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14元。
二、2013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285元。
三、2013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098元。
四、2013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57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