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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桂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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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还是意外伤害事件?
更新时间:2011-08-08
1. 2011年8月8日 交通事故?还是意外事故?
今天玻璃钢厂王的经理,他的几个朋友,信用社主任一起找我咨询刚发生的一个事故。王经理前天晚上和几个朋友一起打牌,结束后去送朋友周,车刚刚起步不久,车速很慢,王经理听到车门响了,赶紧刹车,发现后排的朋友已经掉下车去,后把朋友送医院,伤情严重,也为报警。我本人认为不属于交通事故,而是意外伤害事件,当时车门已经关好,车况良好,也未发生碰撞,故司机没有驾驶过错,乘车者本人存在过错,自己是成年人,有完全的能力预测开车门的危险,故自己承担责任,司机仅仅是适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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