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正式受理指定范围内的民事、执行案件
自2014年3月16日起,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正式受理以下范围内的一审民事、执行案件:一是在杭州市轨道交通运营区域内发生的民事案件;二是在杭州市高架道路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三是杭州市城区内(包括萧山区、余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发生的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四是当事人协议选择由该院管辖,经依法审查确定由该院管辖的案件;五是上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需要指定执行的,可指定该院执行。同时,确定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上述案件的二审法院。
3月17日,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第一起指定范围内的民事案件,该案发生在杭州市中河高架道路上,系原告杭州中润客运有限公司诉被告宋剑锋、中国人民财产保全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公司等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截止3月18日,该院已受理了运输合同、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等案件共计3件。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花圃铁路新村41号;邮编310016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电话:56728358 56724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