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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汉勇律师
北京-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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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汉勇律师《婚姻法》100问答二
更新时间:2014-06-04

11、女方是否有权利不生育孩子,如果男方起诉至法院怎么办?

妇女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权利。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2、离婚时,孩子一般会判决归哪一方?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一般从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出发,考虑夫或妻一方的经济能力,个人条件等进行判决。

13、离婚后判决孩子归一方,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将来孩子是否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用?

父母对孩子均有抚养的义务,因此,如果孩子的抚养费用确需增加的,孩子有权要求承担抚养费的一方变更抚养费用。

14、婚后男方常年在外地打工,女方起诉离婚,应该在哪个法院起诉?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女方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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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期间,男方经常打骂女方,女方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可以向居委会、村委会以及所在单位,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提成请求,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制止。公安机关还应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女方也可以起诉离婚,同时追究对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16、订亲的彩礼可以要回来吗?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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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是否受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于同居生活期间共同所得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18、同居期间,一方赠予的财产,是否可以要求另一方返还?

首先,不动产按照登记生效原则来处理;其次,其他动产如车辆,如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而赠予同居另一方,则一般无权要求返还。

19、同居期间购置的房屋分手时归谁所有?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购置的房屋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据证明房屋归属。

20、男女双方只举办婚礼未登记结婚,感情破裂后能否到法院起诉离婚?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男女双方如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之后再起诉离婚;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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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重婚罪?

重婚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或虽未登记结婚,但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构成重婚罪。

22、构成重婚的一方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构成重婚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婚姻法规定,对于因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责任。

23、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感情破裂?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4、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否可以提出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如男方确有必要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25、一方下落不明,无法取得联系的,另一方是否可以离婚?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使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

26、植物人是否可以离婚?

根据最高院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一般来讲,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被告时,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其应诉。

27、退伍军人的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所谓年平均值就是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除以具体年限(70-入伍年龄)得出的数额。

28、离婚协议书约定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反悔是否可以重新要求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男女双方实际生活水平可能会有变化,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出发,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诉求和实际情况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

29、男女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实际共同生活,男方起诉离婚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二)项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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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没有住处,是否可以要求在原生活的房屋居住?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如果离婚后一方没有居所,可以要求对方提供一定期限的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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